下崗失業人員要想再就業,面臨的最大問題是缺乏創業資金。特別是開辦小企業,貸款擔保更加困難。為此,2003年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共同制定發布了《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分別就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對象和條件,程序和用途,額度與期限,利率與貼息及有關貸款擔?;?,擔保機構等管理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
一、五個硬件不可缺
據有關人士介紹,申請人首先要具備5個硬件:(1)持有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2)接受過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共同認定的培訓機構舉辦的創業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3)有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的項目(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4)有相關固定的經營場所;(5)有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或勞動部門核發的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證書(《社會就業勞動組織證書》)。
二、辦理流程
首先,貸款申請人應向城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申請登記,填寫《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審批表》(一式四份),并提供下列資料:書面申請(包括企業或社區就業勞動組織概況,還貸能力的可行性分析,申請貸款額度,還貸期限及安置人數等內容),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再就業優惠證 》,《創業培訓合格證》及《創業計劃書》,《營業執照》或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證書(《社區就業勞動組織證書》)。
在擔保貸款初審階段,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應及時對申請人資格進行鑒定,對創業項目進行核實,勞動保障部門將同意推薦的項目簽署意見后報擔保中心。在擔保貸款復審中,擔保中心對所報資料進行復核及調查,對同意擔保的項目進行審批,落實反擔保手續后向銀行出具《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承諾書》。最后,銀行接到《承諾書》并與借款人簽訂合同后,及時將貸款劃入借款人存折內。
三、從事微利項目,可獲財政貼息
從事微利項目是指下崗失業人員在社區,街道,工礦區等從事的商業、餐飲和修理等個體經營項目。具體包括:家庭手工業、修理修配、圖書借閱、旅店服務、餐飲服務、洗染縫補、復印打字、理發、小飯桌、小賣部、搬家、鐘點服務、家庭清潔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嬰幼兒看護和教育服務、殘疾兒童培訓和寄托服務、養老服務、病人看護、幼兒和學生接送服務等。
貸款項目符合貼息條件的借款人,首先按月與銀行辦理結息手續,每年年底銀行將貼息發生額度報告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上報中央財政審核后撥付,銀行在收到貼息款15日內向享受貼息的借款人辦理返還手續。
四、如何還款結息
為降低一次性還款負擔,該項貸款采取放貸款后按月結息,半年后開始還本方式,即從貸后次月起開始按月結息。借款人可以就近在商業銀行或農村信用社所屬的營業機構,把當期應歸還的本、息存入存折即可,銀行自動進行結算。
五、借款人還須提供反擔保
申辦小額擔保貸款時,除了擔保中心要為貸款提供擔保之外,借款人還必須提供反擔保措施。反擔保措施可分為3種形式:1.財產抵押。以借款人足值的房產、車輛、易于變現的設備作抵押。2.由具有擔保實力的企業或一定經濟基礎的自然人為小額貸款提供反擔保。3.聯保方式。采取三戶或三戶以上的借款人編組進行聯保,組內若有一人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其他成員應承諾代為償還。聯保方式有利于借款人之間的互相監督,而且手續十分簡便,可操作性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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